出國買的多肉、種子能帶回台灣嗎?入境要主動申報檢疫,沒報罰 3,000 元起,帶土的植物不能進口
站上有人準備九月去日本,怕自己忍不住買了日本的多肉植物,想知道要不要報海關、會不會很麻煩;另一位想在國外網站郵購兩三百美元的玫瑰裸根,聽說裸根不用檢疫。這兩篇都是十多年前的提問,郵寄的規定在 2019 年已經改過,以下用現行的植物防疫檢疫法整理。
先分清楚:哪些東西算檢疫物
第 3 條把要管的東西分成兩類:
| 類別 | 法條列舉的內容 |
|---|---|
| 植物 | 種子植物、蕨類、苔蘚類、有用真菌類的本體,以及可供繁殖或栽培的部分 |
| 植物產品 | 籽仁、種子、球根、地下根莖、鮮果、堅果、乾果、蔬菜、鮮花、乾燥花、穀物、生藥材、木材、有機栽培介質、植物性肥料 |
植物產品包括「經加工後有傳播有害生物之虞」的物品,所以乾燥花、乾果不一定能直接放行。主管機關依第 13-1 條公告應實施輸入檢疫的品目,再依第 14 條對特定國家、品項採取禁止輸入、依條件管理或隔離檢疫。
三種帶法,規定不一樣
| 方式 | 規定 | 條文 |
|---|---|---|
| 隨身或托運行李 | 入境時主動申請檢疫 | 第 17 條第 2 項 |
| 郵寄(國際郵包) | 原則上不得郵寄輸入,要符合公告免繳驗或事先申請核准 | 第 17 條第 3 項 |
| 一般貨物進口 | 到港時由輸入人申請檢疫,完成前不得拆封、移動 | 第 17 條第 1 項 |
不管哪一種,第 16 條都要求附上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發給的檢疫證明書(公告免繳驗的除外);沒附的,檢疫機關會要求限期補正,或進行檢疫處理、退運、銷燬,費用由輸入人負擔。
絕對不能帶的
第 15 條第 1 項列了不得輸入的東西,跟植物種類無關:
- 有害生物(包括昆蟲、蟎類、線蟲、病原菌等)
- 土壤
- 附著土壤的植物、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
- 上面這些東西的包裝、容器
所以在日本買的盆栽,就算品種本身可以進口,連盆帶土也不行。另外,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公告禁止輸入的檢疫物,也在同一個罰則內。
罰則差很多
| 情況 | 處罰 |
|---|---|
| 旅客沒有主動申請檢疫 | 3,000~15,000 元,輕微可減免(第 25-1、25-2 條) |
| 收到沒有檢疫合格文件的郵包,未申請檢疫 | 3 萬~15 萬元(第 24 條) |
| 擅自輸入禁止的檢疫物、土壤、附土植物、有害生物 |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,物品可沒入(第 22 條) |
第一列是行政罰,最後一列是刑事責任。帶附土的植物入境不只是被沒收,還可能被移送。
網購種子:2019 年起的新規定
2018 年修法時把郵寄改成「原則禁止」,依第 28 條在公布後一年施行,也就是 2019 年 6 月 20 日(郵寄作業辦法第 7 條同日施行)。現在網購國外種子,只有兩條路:
- 該品項屬於檢疫機關公告免繳驗檢疫證明書的
- 收件人事先向所在地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核准;許可有效 1 年,期間內可依核准內容多次郵寄(郵寄作業辦法第 4 條)
即使符合以上條件,包裹外包裝要明顯標示內容物名稱,取得許可的要附上許可文件(第 5 條);包裹到了以後,郵局會通知收件人向檢疫機關申請檢疫,檢疫合格才能領(第 6 條)。不符合的,退運或銷燬。
當年回答玫瑰裸根的網友提到,玫瑰屬的植株要隔離檢疫。依現行法,隔離檢疫是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款的措施之一,哪些植物要隔離、多久,依主管機關公告的檢疫規定。
不適用的情況
- 具體品項能不能帶:本文只整理法律與辦法的條文;某種植物從某國能不能輸入,依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公告的輸入檢疫規定(本文撰寫時防檢署網站無法連線,沒有核對個別品項)
- 動物與肉製品:肉乾、香腸等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,罰則不同,不在本文範圍
- 金門、馬祖、澎湖運回台灣本島:適用第 11 條第 1 項第 5 款的離島檢疫站規定,不是輸入檢疫
- 商業進口:一般貨物進口另有報關、輸入許可等程序,本文只寫旅客與個人郵寄
- 保育類植物:蘭花、仙人掌等部分品種受華盛頓公約(CITES)管制,另有輸出入貿易規定,本文沒有整理
實際該怎麼做
- 出發前上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查想買的植物、國家,有沒有禁止輸入或需要的檢疫條件
- 需要檢疫證明書的,請當地賣家或當地植物檢疫機關開立
- 回國前把根部的土完全洗掉,不要帶盆器和介質
- 入境時主動向機場的植物檢疫櫃檯申請檢疫,不要藏在行李裡
- 網購種子前先確認品項是否公告免繳驗;不是的話先申請郵寄輸入許可,拿到再下單。種回來後,換盆用土量和液肥稀釋可以用本站工具估算
常見問題
從日本買多肉植物帶回台灣,要怎麼做?
植物防疫檢疫法第 17 條第 2 項:旅客攜帶檢疫物,應在入境時申請檢疫。第 16 條規定輸入檢疫物原則上要附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發的檢疫證明書,未附的可能被要求補正、檢疫處理、退運或銷燬。附著土壤的植物依第 15 條根本不能輸入,所以要洗掉根部的土。哪些植物可以帶、要什麼條件,依防檢署公告的檢疫規定,出發前先查。
入境沒申報植物,會怎麼罰?
第 25-1 條:旅客未依第 17 條第 2 項申請檢疫的,處 3,000 元以上 15,000 元以下罰鍰;第 25-2 條規定情節輕微的可減輕或免罰。如果帶的是公告禁止輸入的檢疫物或土壤、有害生物,則是第 22 條的刑事責任: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。
在國外網站買種子寄到台灣可以嗎?
第 17 條第 3 項:檢疫物不得以郵寄方式輸入,郵寄來的應退運或銷燬;例外是檢疫機關公告免繳驗檢疫證明書的品項,或收件人事先申請並經核准。這項規定自 2019 年 6 月 20 日施行。依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第 4 條,核准的輸入許可有效期 1 年,期間內可多次郵寄。
乾燥花、木頭工藝品也算嗎?
第 3 條的「植物產品」包括鮮花、乾燥花、種子、球根、鮮果、乾果、木材、生藥材、有機栽培介質等,只要有傳播有害生物之虞,經加工的也可能算。是否列為應檢疫的品目,依第 13-1 條由主管機關公告。